小黄聊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如何保护“困境儿童”?
2023-10-25 00:28:02
2016年6月13日,《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由国务院发布,自即日起正式实施。
困境儿童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也就是说,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困境儿童”,比普通的孩童、留守儿童的生存更有难度,比普通的孩童、留守儿童更需要帮助、照顾。
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第二十九条明确指出,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应当及时向有需求的家庭提供服务。对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存在一定困难的家庭,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有针对性的服务”听起来或许过于笼统,让我们用一个案例来了解《家庭教育促进法》是如何保障困境儿童的。
小明自幼母亲下落不明,其满月后不久,江南体育官方网站便被其父大明抱送至大姑母大花家中抚养。2013年,大明、大花的丈夫相继去世,而大花患有严重眼疾且无固定生活来源,无法继续照顾小明,小明被安置在其小姑母小花家中生活。然而,小花无暇照看小明,无法保障小明读书、吃饭等生活成长的基本需求,导致小明长期处于流浪状态。
此时,《家庭教育促进法》仍未出台,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以民法为依据, 判定:对小明有监护资格的人员均已丧失监护能力或不愿意担任监护人,儿童福利院作为民政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对未成年人负有社会救助职责。为切实保障小明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在有合法监护人监护的情况下,尽快解决落户及正常上学等实际问题,该院依法判决,指定柳州市儿童福利院为小明的合法监护人。
在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情况下,我们以法院判决的方式指定了儿童福利院作为小明的合法监护人,合法合理,但并非合情。作为一名年幼的孩童,在亲人的关心、爱护下成长才是最佳之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的背景下,秉持着困境儿童家庭教育扶持的原则,如今的我们又将如何解决这类问题呢?
针对小明所在的家庭,母亲下落不明,父亲无力抚养,属于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针对该类困境儿童家庭应当尽早建立档案、立卡,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录入网络系统,进行专项识别。
在大明无力抚养的前提下,不应当任由其将孩子交给大花、大花交给小花,几经转手既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针对该问题,基于本法精神,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向大明提供创业就业支持,让他有技术、有能力、拥有抚养小明的基本物质条件,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小明的健康成长。
而在大明去世之后,大花作为其监护人本应承担起抚养小明的义务,但基于她自身抱恙,缺乏照顾的条件。而在其将小明托付给小花之后,也存在类似的情况。针对该问题,基于本法精神,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向大花、小花提供生活帮扶,解决监护人的生活问题,才能更好解决被监护人的学习、成长问题。
为小明的监护人也就是目前的小花实施家庭教育提供服务,引导小花形成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引导其积极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这部法律,其实并非只是具有政治性功能的纲领性文件,而是一部切实保障家庭和谐、孩子成长的功能性法律。针对目前儿童保护困局提出针对性意见,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才是这部法律真正的立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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