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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仑区幼儿园招生政策发布(附咨询电话)

2024-09-11 00:08:58

  为稳妥地做好适龄儿童入园工作,促进全区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幼儿园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北仑区实际,特制定《2023年北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幼儿园招生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发展策略,坚持规范管理,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政府统筹与协调的职能,进一步完善城乡均衡、公益普惠、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坚持学前教育属地管理、分级办学原则,区教育局统一出台招生政策,街道办事处统筹协调安排,各辖区中心幼儿园负责具体实施。江南体育下载

  截止报名之日户籍、家庭住宅房在北仑区的适龄儿童或实际居住在北仑区的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

  2023年秋季,非本区户籍儿童需要在北仑区报名入园,除符合上述年龄范围外,其父母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持有北仑区内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直至查验日仍在有效期内。

  2.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北仑区合法稳定就业,在北仑区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至报名之日前十八个月内,已累计按月缴纳满12个月,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月份无效。

  根据招生文件精神,各辖区中心幼儿园在街道统筹管理下,认真制定本辖区内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工作方案要明确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方式、招生范围、招生程序、保教费收费标准及超计划分流方案等内容。若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提高收费标准,必须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成本核算,并向社会公示一个月无异议,并报街道、教育局备案后才能执行。各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经所属街道同意后报区教育局备案。区教育局直属幼儿园的招生计划由幼儿园制订,报区教育局同意后发布。

  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招生计划(小中大班)、招生范围、报名办法、需准备材料、幼儿园等级、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等。

  各街道幼儿园报名招生将按“幼儿园儿童入园一件事”要求入驻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具体登记办法另行制定,请关注“北仑教育”和各辖区中心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也可拨打相关电话咨询。

  时间在5月18日至5月29日(其中网络预报名时间为5月18日——5月20日8:00~22:00)。

  时间在6月5日至6月12日(其中网络预报名时间为6月7日——6月8日8:00~22:00)。2.大中班招生。中、大班适龄儿童到线下报名,具体报名办法由辖区中心幼儿园另行制定,详见各辖区中心幼儿园官方微信公众号。

  严格执行招生方案进行招生录取。各幼儿园招生工作要严格按照审定、公布的招生方案和计划执行,如有特殊需求的变化报街道和教育局后调整。6月16日完成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幼儿园适时发布录取公告。

  各街道统筹指导街道内辖区中心幼儿园及时了解新生录取报到情况,帮助指导未被录取的重点服务区域或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家长的后续报名。各幼儿园负责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录入录取幼儿信息。

  北仑区域内一类的普惠性幼儿园设立重点服务区域,招生录取时优先满足重点服务区域的户房一致、以及重点服务区内自然村的适龄儿童。“房户一致”即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宅房【父(母)产权份额须占51%及以上】三者一致。

  根据学前教育资源分布及适龄儿童户籍及其父母(或有效监护人)有效房产等情况,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确定幼儿园的重点服务区域,结合户籍迁入(登记)的时间开展适龄儿童入园招生工作。招收非重点服务区域儿童,需在满足重点服务区儿童就读并有空余学位的基础上方可。

  针对区域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紧张情况,为保证招生工作有序、公平、公正开展,原则上实行分顺位按批次有序录取,前一顺位录取后仍有空位,方可录取下一顺位,满额为止。

  有效房产是指国有土地或农村宅基地上的住宅用房,父(母)产权份额须占51%及以上。若同一套房子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重点服务区幼儿园就读,该套房产不能再作为入读幼儿园的有效房产报名,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一处房产作为报名的依据之一。有效房产认定时间截止到报名之日,户籍认定时间截止到报名之日。

  1.适龄儿童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且户房一致,以及重点服务区内的自然村。

  2.适龄儿童父母在本街道内无有效房产,但儿童与同一户口本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幼儿园重点服务区域有有效房产,且户房一致。

  备注:同批次的本区域户籍的适龄儿童按落户时间先后(指适龄儿童户籍)录取。适龄儿童在以上顺序位中,但所在重点服务区幼儿园已满额,由街道和教育局统筹调剂到相对就近的幼儿园。

  备注:同批次的适龄儿童父母重点服务区的有效房产,按照有效房产产权时间先后录取。

  备注:同批次的适龄儿童父母重点服务区的有效房产,按照有效房产产权时间先后录取。

  2. 适龄儿童父母其双方在北仑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且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北仑区合法稳定就业,在北仑区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至报名之日前十八个月内,已累计按月缴纳满12个月,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月份无效)。

  各街道做好区域内学前教育资源供需情况调研,指导各辖区幼儿园拟定招生计划、方案和公告,核定后报区教育局备案,并负责对区域内幼儿园招生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

  以下情况的适龄儿童,根据相关政策安排就读园所。符合条件的人才子女;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华侨华人子女、外籍人员子女以及由区政府认定的重点企业骨干子女等特殊对象的适龄儿童入园按照相关政策予以落实,并到教育局进行统一办理。积极推行“长幼随园”人性化服务措施,允许幼儿跨服务区转入现一类普惠性幼儿园“长幼随园”,允许公办幼儿园因“长幼随园”转园适当突破规定班额,但不得出现大班额。

  幼儿园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对适龄儿童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程序,普惠性幼儿园和非普惠性幼儿园同步进行,托班在小班招录之后进行。各幼儿园均须按计划进行招生,如需调整招生计划,须提前层级提交书面说明,内容包括调整原因和方案,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各辖区中心幼儿园要积极指导落实辖区内幼儿园制定完善招生工作方案,网上报名管理与录取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全面保证辖区内幼儿园95%以上适龄儿童均进行网上报名。各园要设置现场服务点,提供现场咨询,指导帮助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顺利完成报名。未参加网上报名的,原则上不予录取。

  幼儿园的招生工作纳入对街道年度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并与幼儿园年检年审等挂钩。各辖区中心幼儿园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以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平稳。对民办幼儿园违规招生行为,视情况轻重,追究举办者责任,并采取取消招生计划、停发专项补助经费等,直至取消办学资格。

  幼儿园在满足适龄儿童后仍有空余学位可设立托班的,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后方可招生。托班的班额原则上须控制在20人以内,整体托班总数不可超过核定班级数的四分之一,未经备案许可招生则视作违规招生。现就读托班的幼儿如需在我区就读小班,须重新网上报名。适龄儿童年满三周岁,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须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示医院等相关证明,并提出书面申请后,报所在重点服务区的幼儿园备案。(七)未尽事项或特殊情况,由幼儿园会同街道、教育局协商确定。

  备注:1.打★号为辖区中心幼儿园,以上名单均为有招生资质的幼儿园。若不在上述名单的则为无资质幼儿园。

  2.个别新办幼儿园允许根据实际情况,经街道、教育局同意后可适当扩大招收范围。